2022年8月23日,皇氏集团披露《关于皇氏农光互补(广西)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协议书》等公告称,皇氏集团持股45%的皇氏农光互补(广西)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农光互补公司”)与安徽省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阜阳经开区管委会”)签署投资协议,拟在安徽省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20GWTopcon超高效太阳能电池和2GW组件项目,阜阳经开区管委会为该项目提供扶持政策。
前述项目总投资约100亿元,全部建成且达产后,预计可实现总年销售额不低于170亿元,年税收不低于4亿元;其中,拟至2023年6月1日前完成一期10GWTopcon超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建设并实际投产;拟至2024年6月1日前完成二期10GWTopcon超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建设并实际投产。
深交所关注到,上述公告披露后,皇氏集团股价上涨10.01%。此外,上述公告披露前一个月,皇氏集团股价累计上涨54.05%。对此皇氏集团就以下问题进行核实说明:
1.详细说明农光互补公司的基本情况,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、住所、企业类型、法定代表人、注册资本、主营业务及开展情况、股权结构及出资情况、实际控制人情况、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等;同时说明皇氏集团取得农光互补公司股份的时间、方式与对价,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的情况(如适用),皇氏集团是否将农光互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及依据。
2.详细说明农光互补公司其余股东的基本情况,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、住所、企业类型、法定代表人、注册资本、主营业务、产权及控制关系、实际控制人情况等;在此基础上说明该等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(如有)与皇氏集团、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、5%以上股东、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。
3.详细说明相关项目投资总金额100亿元以及项目达产后年销售额不低于170亿元,年税收不低于4亿元的测算依据和计算过程、可实现性、是否符合行业发展情况等,在此基础上,进一步结合行业平均毛利率情况等因素,说明相关项目全部建成且达产后预计可实现的利润情况。
4.结合对上述问题回复以及相关协议等的约定,详细说明皇氏集团在本次项目中的投资模式、需承担的义务、预计初始及后续的投入资产规模或投资金额以及项目出资、建设及运营的时间安排等;同时说明相关项目的利润分配方式、皇氏集团预计可实现的利润情况等;进一步分析说明该等投资项目对皇氏集团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。
5.要求皇氏集团结合新能源行业发展、竞争对手、行政审批等情况,充分提示上述项目投资存在的风险。
6.列示皇氏集团近三年披露的所有框架协议、合作协议、意向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,包括皇氏集团在相关合作事项中的具体投入情况和项目实施进展、获取订单和确认收入情况(如有)等;无实质进展的,请说明具体原因,以及与前期公告内容是否存在差异。
7.说明上述项目的筹划和信息保密情况,并根据深交所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——信息披露事务管理》第三十七条的要求报送内幕知情人名单,并自查内幕知情人是否存在交易皇氏集团股票的情形。
8.结合相关公告披露前后皇氏集团股价波动情况,说明皇氏集团是否存在利用信息披露配合二级市场炒作的情形,皇氏集团近期是否存在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及详情(如有),并函询皇氏集团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、5%以上股东、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股份减持计划。